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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天文所公告] 113學年度辦理抵免、免修申請:新生應於入學第一學期或第二學期校曆規定時間內辦理。

113學年度辦理抵免、免修申請:新生應於入學第一學期或第二學期校曆規定時間內辦理。

申請時間:8/1-9/20
天文研究所博士班、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辦法
國立中央大學學分抵免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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